為城市文明添彩!桐鄉將設立物業“紅黑榜”
一個個住宅小區是城市的組成單位,
是體現城市文明程度的重點部位。
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跟生活在城市里的
每一個居民都息息相關。
今年,我市將住宅小區管理提升工程
列入省文明市創建攻堅行動“十大工程”,
如今,桐鄉再次“出招”,
直指物業管理服務的水平,
全面提升百姓獲得感和幸福感。
今天(12月4日),我市正式出臺《桐鄉市物業管理監督考核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圍繞基礎管理、房屋管理、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多個標準,進一步加強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考核。
同時,將建立“紅黑榜”制度,對優秀物業服務企業給予表彰和獎勵;對“墊底”的物業服務企業將給予“取消下一年度前期物業服務投標資格”的“最高懲罰”。
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物業管理服務工作,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水平,改善廣大業主的居住環境,促進我市物業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,此次,我市制定了桐鄉市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業規范及考核評分標準,以考核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履行“質價相符”的服務合同為重點,客觀公正地完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,以此促進桐鄉市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整體提升,助力省文明市創建工作。
據介紹,對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考核內容共有7大項和1個加分項,采取百分制。 在企業年終綜合評定得分中,按比例綜合項目年度考核和企業年度考核分數后,70分及以上才算合格。
物業服務也得“與時俱進”。在此次考核內容中,小布發現,除了基礎管理、房屋管理、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這些常規內容以外,還有對垃圾分類、違法搭建等內容進行考核;在加分項中,還設置了“紅色物業”建設情況這一內容。
考核還將對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產生直接影響。如果企業或所服務的項目有出現: ?在考核(考評)中要求責令整改,但不整改、整改不到位或出現經常性反彈的; ?交辦事項未及時落實的; ?發生責任事故的; ?業主投訴較多或有業主群訪、重訪的; ?被相關部門處罰的; ?發生大量違法搭建制止不力…… 將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報并按照《浙江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》的規定扣分,記入浙江省物業企業信用平臺。
同時,還采取了“一票否決”制。企業或所服務的項目有這些行為之一,就直接成績“墊底”: ?未按規定程序退出所管理物業服務項目,造成不良影響的或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,不按規定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有關資料的; ?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或歸屬小區公共收入的; ?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建筑、共用設施和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; ?經確認因物業服務企業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,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; ?接到通報之日起10日內,物業服務企業(項目)未落實整改或整改不到位。
最終,考核結果將通過“紅黑榜”予以公布。 ?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對年度優秀物業服務企業、小區項目經理給予表彰獎勵; ?企業有項目季度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其下季度前期物業服務投標資格; ?企業年度綜合評定不合格(或一票否決)的,取消其下一年度前期物業服務投標資格。
文章來源:桐鄉發布